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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自宅用地移轉後由配售機關發還之巷道用地再移轉承買人時其併同適用自宅用地稅率之條件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089045059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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