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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納稅人利用應稅與免稅土地辦理共有物分割墊高應稅土地前次移轉現值再申報移轉時前次移轉現值之認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9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443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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