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以繳款書繳納者應於限繳期限前繳納後方得交付使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38849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