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教會拆屋與營利事業合建房屋後分屋由教會使用之土地部分始可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4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089045302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