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房屋出售以承買人名義發單嗣後遭查封應改向原所有權人發單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5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0045187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