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事業負責人擔保稅捐所為票據債權已逾徵收期間仍可行使票據債權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10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80040840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