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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進口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已翔實申報貨名而無規避檢查者得依退運規定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3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0001010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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