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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57 年 01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3 年 1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3055065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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