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一、
為提供優質服務管道,本關面對社會誤解及輿論批評時,以積極處理之精神,主動對外公開說明,特訂定本作業流程。
二、
作業時間:視業務需要辦理。
三、
媒體對海關有負面報導時,由秘書室公關機要股列印或剪輯後,陳關務長(副關務長)核示,對於輿論批評與不實報導等負面消息,由主任秘書召集相關業務單位人員成立因應小組,對報導內容及處理情形做出詳盡說明,並填具「各部會每日重大輿情回應建議」表(如附表),由秘書室公關機要股彙整後陳報關務署,同時提出因應及改進措施。
四、
發布新聞稿澄清,化解民眾之誤解與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