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編制表
民國 102 年 01 月 04 日
法規內容: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編制表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局長

簡任

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副局長

簡任

第十一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主任秘書

簡任

第十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為組織法律所定。

科長

薦任

第九職等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所主任

薦任

第八職等至

第九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稽核

薦任

第八職等至

第九職等

二十八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二、內七人得列簡任第十職等。

分析師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九職等

 

審核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六十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股長

薦任

第七職等

六十

 

 

管理師

委任至薦任

第五職等至

第七職等

十四

 

稅務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三七三

 

科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十九

 

助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

第五職等

六十九

內三十四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書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

第三職等

 

人事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股長

薦任

第七職等

 

科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助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

第五職等

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書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

第三職等

 

政風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股長

薦任

第七職等

 

科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主計室

主任

薦任

第九職等

 

 

專員

薦任

第七職等至

第八職等

 

股長

薦任

第七職等

 

科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

第七職等

 

佐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其中人係由本職稱尾數人與助理員職稱尾數一人,合併計給。)

        

六九八

 

附註:

1、 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二」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2、 本編制表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