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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對負面報導之新聞處理作業要點
民國 102 年 01 月 14 日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為提供優質服務管道,本局面對社會誤解及輿論批評時,以積極處理
    之精神,主動對外公開說明,特訂定本作業流程。


二、作業時間:視業務需要辦理。


三、媒體對海關有負面報導時,由總務室公共關係股列印或剪輯後,呈局
    長(副局長)核示,對於輿論批評與不實報導等負面消息,由主任秘
    書召集相關業務單位人員成立因應小組,對報導內容及處理情形做出
    詳盡說明,並填具「各部會每日重大輿情回應建議」表(如附表),
    由總務室機要股彙整後呈報關稅總局,同時提出因應及改進措施。


四、發布新聞稿澄清,化解民眾之誤解與疑慮。


五、本作業流程經報請局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