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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8 15:0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會計師應於年底前申報該年度查核簽證之營利事業名冊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11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126057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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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如係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者,受託會計師應於每年12月底前,將該年度委託查核簽證之營利事業名冊向稽徵機關申報。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