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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4 09:0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編定為國中預定地之非都市土地移轉無免稅之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3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36242號 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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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國中預定地),既非依都市計畫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時自無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免徵土地增值稅規定之適用
(財政部110年9月24日台財稅字第11000612300號令廢止本函,自110年6月25日生效。)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