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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16:4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謂國際經濟重大變化不包括產品在國際市場價格下跌情形在內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9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227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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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現行關稅法第52條(編者註:現行法第79條第2項)第3款規定,外銷品原料之記帳稅款因國際經濟重大變化致不能於規定期限內沖銷者,得經本部及經濟部會商同意免徵滯納金。所稱「國際經濟重大變化」並不包括某一產品在國際市場價格下跌情形在內,貴公司進口甲苯、粗苯等原料如確因國際市場油價大跌致無法加工出口,亦未便依上開條款規定免徵滯納金。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