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10.01 18:27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經核准緩繳之營所稅暫繳稅款未依限繳納之處理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8004881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相關法規
經核准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緩繳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款,倘納稅義務人未依限繳納者,應依本部98年6月10日台財稅字第09800100510號函辦理,尚無所得稅法第68條第2項規定之適用。
(財政部115年8月18日台財稅字第11504618342號令修正本函,詳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