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31 18:3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1條之相關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9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1141024333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海關依檢舉資料而緝獲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38條至第42條規定裁處罰鍰案件,屬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1條所稱依「財務法規」科處之罰鍰案件,應依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提撥舉發人獎金。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