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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3 00:3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新增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404543010號公告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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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新增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1項第10款。

公告事項: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