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新增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1項第10款。
公告事項: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