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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以支柱直接支撐太陽光電板,未另以建材舖設頂蓋之太陽光電設施,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9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104611210號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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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年7月1日起,以支柱直接支撐太陽光電板,未於太陽光電板上方或下方以建材舖設頂蓋,且未設有門窗、牆壁及其他裝備之太陽光電設施,非屬房屋稅條例規定之房屋稅課徵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