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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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調查中資料在課稅核定前不得提供查閱
公發布日:
民國 58 年 05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灣省政府財政廳58年5月1日財稅一第48163號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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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納稅義務人依法查對其有關所得額、納稅額及其他文件,稽徵機關自難以保密理由拒絕提供;惟在課稅核定前,尚在調查整理中之課稅資料,既未確定,為避免將來發生異議糾紛,自不得提供查閱。
(本部110年10月27日台財稅字第11004626840號令廢止本令)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