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調查中資料在課稅核定前不得提供查閱
公發布日: 民國 58 年 05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灣省政府財政廳58年5月1日財稅一第48163號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納稅義務人依法查對其有關所得額、納稅額及其他文件,稽徵機關自難以保密理由拒絕提供;惟在課稅核定前,尚在調查整理中之課稅資料,既未確定,為避免將來發生異議糾紛,自不得提供查閱。 (本部110年10月27日台財稅字第11004626840號令廢止本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