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立學校提供房屋供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團體或機構教學使用核釋免徵房屋稅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4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90403636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修正本部 108 年 2 月 25 日台財稅字第 10700666800 號令,刪除該令第 1 點末段「以參與實驗教育學生之學籍均設於公立學校為限,」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