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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萬那杜(Vanuatu)及安哥拉(Angola)自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2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除名。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1101000492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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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萬那杜(Vanuatu)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四日、安哥拉(Angola)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十二日自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除名。

依  據: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二第四項及行政院一百十年一月六日院臺財字第一○九○○四三六○九A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清單(LDCs)」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