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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載分接開關(On-Load Tap Changer),額定電壓超過1000伏特者,應歸列稅則號別第8535.90.90號。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1091002148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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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變壓器使用之有載分接開關(On-Load Tap Changer),額定電壓超過 1000 伏特者,依據海 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第 16 類類註二(甲))及六規定,歸列稅則號別第 8535.90.90 號。
二、本令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