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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玻璃鍋蓋,歸列稅則號別第7010.20.00號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關稅字第1081010723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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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玻璃鍋蓋(glass lid)不論是否裝有鍋蓋把手,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二(甲)及六規定,歸列稅則號別第 7010.20.00 號「玻璃製塞、蓋或其他封閉物」。
二、本令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