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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軍人保險準備金運用所孳生之收益及什項收入,其利息所得扣繳及退稅方式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4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70470029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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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軍人保險準備金運用所孳生之收益及什項收入,其屬買賣債券及短期票券之利息所得扣繳及退稅方式,比照本部 90 年 9 月 13 日台財稅字第 0900455143 號令、96 年 12 月 14 日台財稅字第 09604548060 號令第 3 點及 99 年 4 月 20 日台財稅字第 09904511610 號函相關規定辦理。
二、附修正後「免稅機關團體免扣繳債券利息所得通知書」及「免稅機關團體免扣繳債券利息所得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