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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補充核釋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申報金融機構審查及申報金融帳戶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1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際字第1072452195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部內各單位/財政部國際財政司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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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之申報金融機構應依該辦法規定,就管理屬第16條之全部類型金融帳戶(包括存款帳戶、保管帳戶、於投資實體持有之權益或債權、具現金價值保險契約及年金保險契約)進行盡職審查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