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6.26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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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勞動合作社屬勞工團體,其所提供之社會福利勞務免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50073679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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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
合作社法
核准設立之勞動合作社核屬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8
條第
1
項第
4
款所稱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勞工團體,其所提供之社會福利勞務,符合同法施行細則第
16
條之
4
規定者,免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