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私立醫院及具宗教性質之醫療財團法人符合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私立慈善救濟事業認定基準第1款規定之醫院適用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40071706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自本令發布日起,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地價稅之私立醫院,指依醫療法設立之醫院,不包括依醫療法設立之診所、醫療財團法人(醫院、診所)附設之護理或其他機構。

二、自本令發布日起,本部、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101年11月28日會銜發布「具宗教性質之醫療財團法人符合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私立慈善救濟事業認定基準」第1款規定之醫院,指依醫療法設立之醫院,不包括依醫療法設立之診所、醫療財團法人(醫院、診所)附設之護理或其他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