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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核定股價類期貨契約之期貨交易稅徵收率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40073130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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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稅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股價類期貨契約之期貨交
易稅徵收率為十萬分之二,實施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至
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