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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6.27 22:5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機關核發執行憑證,不生執行程序終結之效果,仍屬已移送執行尚未結案之案件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9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40063401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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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本令發布日起,取得行政執行機關核發執行憑證之稅捐案件,不生執行程序終結之效果,仍屬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1項但書所稱已移送執行尚未結案之情形。
二、廢止本部66年1月14日台財稅第30300號函及102年10月25日台財稅字第10200631630號函。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