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機關核發執行憑證,不生執行程序終結之效果,仍屬已移送執行尚未結案之案件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9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40063401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一、自本令發布日起,取得行政執行機關核發執行憑證之稅捐案件,不生執行程序終結之效果,仍屬
稅捐稽徵法
第23條第1項但書所稱已移送執行尚未結案之情形。
二、廢止本部66年1月14日台財稅第30300號函及102年10月25日台財稅字第1020063163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