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為不利之變更時,不適用變更前應裁處而未裁處之罰鍰及未確定案件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40451278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變更,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於變更前應裁處而未裁處及已裁處尚未確定之罰鍰案件,不適用之。
(財政部111年9月22日台財稅字第11104644600號令廢止本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