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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農民接受其他農民委託提供農業機械代耕服務免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30067831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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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個人接受其他農民委託提供農業機械代耕服務,如未僱用員工協助處理者,參照本部101年6月28日台財稅字第10104571330號令規定,得免辦理營業登記並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