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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廢止財政部82年1月13日台財關第810592631號函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9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1031019467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一、船舶等運輸工具所載貨物,雖已列入艙口單或載貨清單,惟經查明涉有丟包或調包等私運情事者,應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論處。
二、廢止本部82年1月13日台財關第810592631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