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8 08:3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申請不課土增稅者再移轉時應課土增稅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00473538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1次移轉未申請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4項規定減徵土地增值稅,而係申請並經核准依同法第39條之2第1項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嗣後再移轉依法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已非屬重劃後第1次移轉,應無上開減徵規定之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