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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委託人及受託人均為自然人受託人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如有銷售貨物或勞務其課稅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9002786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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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部92年2月26日台財稅字第0920451148號令規定,於委託人及受託人均為自然人之情況,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如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應按其經營型態依營業稅相關法令規定分別認定應否辦理營業登記及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