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委託人及受託人均為自然人受託人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如有銷售貨物或勞務其課稅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9002786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本部92年2月26日台財稅字第0920451148號令規定,於委託人及受託人均為自然人之情況,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如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應按其經營型態依營業稅相關法令規定分別認定應否辦理營業登記及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