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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共有物分割高報土地移轉現值補稅後申請更正其退稅請求權之起算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6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9001652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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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利用共有物分割規避土地增值稅,經稽徵機關補徵稅款之處分確定,該併同辦理共有物分割之土地所高報之移轉現值,申請更正並退還溢繳之土地增值稅,其退稅請求權應自墊高原地價之他筆土地經補徵稅款之處分確定後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