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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教會活動中心辦公室及教徒受訓之宿舍用地未與教堂相連或在同一範圍內不得免徵地價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0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7047541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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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教會聚會所所有未與教堂相連或在同一範圍之教徒活動中心、辦公室及供教徒受訓使用之宿舍用地,應無財政部72年6月1日台財稅第33820號函釋免徵地價稅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