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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7.19 10:3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辦理權利變換地價改算或申報移轉現值者應以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1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7004269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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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權利變換地價改算或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執行疑義一案,業經內政部於97年10月16日邀集有關單位開會研商,獲致結論,應以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