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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同仁參與手冊編撰之敘獎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2 月 0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資人字第10500014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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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中心參與資訊處手冊或管理手冊編撰(含重編),編撰內容對
    業務推展確有貢獻者,得按下列標準辦理獎勵:
(一)其頁次在二百頁(含)以上者,主編記功乙次、協編記功乙次 
     
或嘉獎二次或嘉獎一次。

(二)其頁次在一百頁(含)以上至一九九頁以下者,主編嘉獎二次、
      協編嘉獎二次或一次。

(三)其頁次在九九頁以下者,主、協編得各嘉獎乙次。


二、作業規範之內容大多為系統架構、檔案畫面格式,操作
    說明及指令程序等多屬系統文書範圍,不適用本獎勵原則。

三、主編限一人,協編人數將視編修撰頁次在九九頁以下,一九九頁以下或二○○頁以上,分別最多三、四人或五人等三敘獎等級;編修撰頁次在二○○頁以上,每增百頁得加敘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