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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編制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1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12 月 16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5 年 0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人字第1140071322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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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編制表

 

職稱

官等

職等

員額

備考

分局長

薦任至簡任

第九職等至第十職等

 

秘書

薦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課長

薦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審核員

薦任

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稅務員

委任或薦任

第五職等或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六十一

 

助理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十七

內九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其中一人係由本職稱尾數一人,合併計。)

書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九十

 

附註:

1.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三」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2.本編制表自一百十五年二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