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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8:3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1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人字第1010073242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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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條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第 二 條   所長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所長襄助所長處理所務。

第 三 條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第 四 條   本所設下列組:

一、教務組。

二、輔導組。

三、總務組。

第 五 條   教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年度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二、訓練課程之編排及調配;學術研討會議之籌劃辦理。

三、講座之遴聘、連絡及接待;講座資料庫之建立、更新及講座鐘點費之造冊。

四、學員調訓、訓練成績之核算、登記、結業證書與各種證明書之核發及學員學習時數認證。

五、學員上課及研習之考核;試務、訓練之績效評估及改進。

六、圖書資料之整理、供應及管理。

七、訓練教材等資料之編印、修訂及印刷,教學設備之籌劃、使用及保管。

八、國際性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

九、就地施訓及數位課程之規劃。

十、其他有關教務事項。

第 六 條   輔導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年度輔導工作計畫、輔導規章研訂及修訂之擬議。

二、學員生活輔導、勤惰管理、災害預防事項宣導及退訓。

三、學員膳食及住宿之管理。

四、學員文康活動之規劃、輔導及意外傷害、緊急醫療之處理。

五、輔導員之遴聘、輔導成績評定及工作指導。

六、開、結訓典禮之規劃、協調及準備。

七、行政事務之管制及考核。

八、各種重要會議之籌劃辦理。

九、資訊作業之管理及維護。

十、其他有關輔導事項。

第 七 條   總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五、不屬其他各組事項。

第 八 條   本所置人事管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第 九 條   本所置主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第 十 條   本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