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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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輸入私菸及私酒之一定數量
英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1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庫字第1010373657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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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依 據:
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公告事項:
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所稱輸入私菸及私酒之一定數量如下:
一、菸:捲菸五條(一千支)、雪茄一百二十五支、菸絲五磅。
二、酒:五公升。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