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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農耕用之背負式、自走式及乘坐式割草機免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8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10063305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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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農耕用之背負式、自走式及乘坐式割草機,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7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二、 本部78年1月13日台財稅第781135550號函,自本令發布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