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外銷品所用原料恢復退稅貨品項目清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1000590916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據:
關稅法第六十三條
主  旨:公告外銷品進口原料關稅稅率4.3%以上恢復退稅之貨品項目計1,210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公告事項:「外銷品所用原料恢復退稅貨品項目清表」。
 
                     外銷品所用原料恢復退稅貨品項目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