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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菸酒管理法第31條所稱「電子購物」之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0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庫字第1000351814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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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之販賣,如係將型錄置於實體店面之電子機台,該電子機台及其後端服務平台之網路皆屬封閉系統,消費者於店內瀏覽操作後,於店內付款取貨時均有店員可辨識購買者年齡,始能完成購買,此種購物方式尚非屬菸酒管理法第31條第1項所稱之電子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