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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個人電腦登入帳號、密碼使用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9 月 27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0 年 09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高書字第1001019219號書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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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本局同仁個人電腦登入帳號已更改為00+員工編號(共6碼),同仁於職務調動時不須交接,繼續於新調職單位使用,該帳號除離職、退休及調關區外,於本局使用個人電腦時皆使用該組帳號。

二、同仁於調職時請自行複製原單位個人電腦之個人資料及C:\documents and settings\00+員工編號資料夾,確定已複製完畢後,再刪除原單位個人電腦上述資料以確保個人隱私。

三、同仁請妥善保管好自己密碼,切勿將密碼隨意告訴他人或張貼於明顯處(例如螢幕上),以防密碼外洩。

四、同仁請勿隨意使用非自己職務所使用之電腦,本局設有資訊安全稽核紀錄以供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