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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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準用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規定生效日期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庫字第0990352494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庫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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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依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桃園縣準用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四條附表一收入分類表丙一(一)土地稅中之土地增值稅及(九)統籌分配稅、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第十六條
之ㄧ第
二項第四款關於直轄市之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