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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共債務法相關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庫字第0990352499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庫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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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令:依「地方制度法」第4條第2項規定,桃園縣準用「公共債務法」第10條關於直轄市之規定,自100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