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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大陸進口之棉質毛巾織品及類似毛圈織物製品應課徵反傾銷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8005902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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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毛巾被及餐桌巾等棉質毛巾織物及類似毛圈織物製品是否屬本部公告課徵反傾銷稅範圍執行疑義案。說明:二、本部95919日台財關字第09505505100號公告之貨物名稱業明揭毛巾被及餐桌巾等棉質毛巾織物及類似毛圈織物製品。至其與公告之稅則號別不符一節,按涉案貨物與海關進口稅則號別二者範圍並非全然對等,常有單一稅則號別包含數種貨物,而僅部分屬涉案貨物;或因涉案貨物材質、規格不同,而有分屬不同稅則號別情事。爰公告所列稅則號別,主要係便於海關執行課徵反傾銷稅,尚非涉案貨物之認定標準。三、綜上,系案毛巾被及餐桌巾等棉質毛巾織物及類似毛圈織物製品,雖非歸類為公告之6302.60.006302.91.002項稅則號別,惟既屬經公告應課徵反傾銷稅之涉案貨物,仍應課徵反傾銷稅。